本报讯 (记者 李传芳)当前,我市正全力建设国际消费中心城市,而放心消费环境的打造至关重要。今年以来,我区持续深入推动放心消费创建活动,以创建带共建,为消费聚信心,助发展添动力,进一步提升了全区消费环境安全度、经营者诚信度和消费者满意度。截至目前,已初步评选出33家单位参评“重庆市放心消费创建示范单位”。
凡事预则立,不预则废。为制度化推动全区放心消费创建,区市场监管局、区消费者权益保护委员会联合制定了《渝中区深化放心消费创建活动工作方案》(以下简称《方案》),成立“渝中区深化放心消费创建活动工作领导小组”,并进一步明确工作目标、工作重点、工作步骤。根据《方案》,我区将实施“133”放心消费创建示范工程,即到2025年底前创建渝中区“放心消费创建示范街区(含商圈、景区、园区)”10个、“放心消费创建示范单位(含商场、市场、超市、电子商务平台、行业协会)”30个、“放心消费创建示范经营户(含平台内经营者)”300个,并从中择优推荐,参与全市评选。值得一提的是,《方案》还进一步明确了退出机制,确保获评单位能进能退,切实以创建带共建,推动消费环境打造常态化。
为增强辖区市场主体的创建意识,区市场监管局专门召开“深化放心消费创建工作培训指导会”,为全区4家景区景点、12家商场市场及170余家企业、个体工商户等宣传讲解政策要求,解读相关标准,发放放心消费创建宣传活动相关资料3000余份,呼吁辖区市场主体共同参与、合力创建,持续营造良好的消费环境。
在鼓励各类经营主体积极参与创建活动的同时,区市场监管局坚持高标准、严要求,把牢“入口关”,对自愿申报的创建主体本着从严从实、优中选优的原则进行综合评估,组织相关业务科室进行实地检查和资料审核,对辖区11个区域申报单位进行现场核查、指导,并同时征求区公安分局、区法院、区商务委、区文化旅游委等相关部门意见。经综合评估认定,截至目前,我区已初步评选出33家单位参评“重庆市放心消费创建示范单位”,其中,街区1家、商场2家、市场3家、电子平台经营者1家、行业协会1家、经营户25家。
“打造放心消费环境,就如同打造优质营商环境一样重要,既能为区域经济带来‘口碑’,也能为市场主体带来客流。”区市场监管局相关负责人表示,将持续深化推动放心消费创建,进一步优化消费环境、提振消费信心、释放消费潜力,助力渝中加快建设国际消费中心城市核心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