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渝中56处四普新发现文物有了“临时身份证”

  渝中区第四次全国文物普查办公室工作人员为未公布文物贴保护牌。

  本组图片由记者 黄清娴 摄

  鹅岭七孔桥有了“身份证”。

  本报讯 (记者 黄清娴)近日,渝中市民发现,鹅岭七孔桥有了淡黄色的“身份证”,上面清晰标注了“严禁破坏”和区文物局举报电话,以及发证单位:重庆市渝中区第四次全国文物普查办公室。

  记者从区文物局获悉,这块牌子不仅是老建筑的“临时身份证”,更是它们的“护身符”,被挂上牌子代表着这些文物虽尚未正式成为文物保护单位,却已作为渝中区第四次全国文物普查(以下简称“四普”)的拟认定对象,被纳入了保护视野。

  据介绍,四普正按计划持续有序开展。目前,已从文物集中复查、新发现线索调查逐步向数据汇总、报送验收、文物认定、建立名录等工作转段,进入四普第三阶段。

  截至目前,四普调查新发现文物线索102处,约占第三次全国文物普查文物总量的49%,‌为进一步摸清区域文物家底、传承城市历史文脉筑牢坚实基础。经论证,确认纳入新发现文物77处,其中有21处已完成公布,56处待公布。

  根据第四次全国文物普查领导小组工作要求,“大力加强对新发现文物的保护工作,所有普查登记对象,在完成文物认定公布前,一律不得拆除、迁移,确保文物的真实性、完整性。”连日来,渝中对未公布的56处新发现文物开展预保护工作。

  “不仅安装文物预保护标志牌,还将相关文物点纳入日常文物安全巡查范围,重点关注其本体安全及周边建设规划、环境变化等人为破坏风险因素。”区文物局相关负责人表示,希望通过这种方式为这些老建筑提供坚实的守护后盾。

  此外,区文物局也将督导权属单位和管理使用单位压实“第一责任人”责任,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及普查相关规定,主动落实现场保护措施,确保其不受破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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