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食盐销售监管“有为” 居民幸福生活“有味”

区市场监管局检查食盐销售市场。 记者 李传芳 摄

  本报讯 (记者  李传芳)食盐是居民生活“百味之首”,是居民“滋味生活”的必需品,食盐销售监管同样“基础”且重要。针对近期部分地区兴起的“囤盐热”,区市场监管局积极开展“三步走”,以食盐销售监管“有为”,守护居民生活“有味”。

  为确保市场稳定、销售合规,从8月26日开始,区市场监管局结合夏季食盐检查情况,联合区经济信息委、中盐西南盐业有限公司,对食盐销售经营者开展全面检查排查,重点检查食盐销售者是否哄抬食盐价格、恶意屯货等行为,并持续排查不法商贩趁机销售不合格碘盐、劣质食盐、不合格食盐等违法行为。截至目前,渝中食盐销售市场稳定,暂未发现相关违法违规销售行为。

  在检查的同时,区市场监管局根据检查排查情况,及时更新完善了《渝中区食盐主要经营者台账》,将大中型、连锁、市场等食盐销售主体或场所纳入台账进行重点监管,确保常态监管无“盲区”。检查排查过程中,区市场监管局工作人员积极向超市、连锁便利店等经营者以及消费者宣传,重庆当地盐业公司的各类食盐货源充足,呼吁大家切勿盲目抢购,树立正确购物理念,切实做到理性购盐。

  区市场监管局相关负责人表示,目前,渝中所供食盐主要为合川盐化、云阳盐化所产深井矿盐,食盐供给充足,价格平稳,能够满足广大市民消费需求,请广大市民不必担忧,理性消费,不信谣、不传谣。

  同时,区市场监管局提醒广大食盐销售者及相关单位,要切实做到价签价目齐全、标价内容真实明确、字迹清晰、货签对位、标示醒目,不得在标价之外加价出售商品,不得收取任何未予标明的费用,积极配合政府做好保供稳价工作。经营者要严格遵守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等法律法规,依法诚信经营,严格遵守法律规定,不得囤积居奇、哄抬价格,不得借机大幅提高食盐的销售价格牟取暴利,以及散布涨价谣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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