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渝中区第十九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关于设立渝中区第十九届人民代表大会专门委员会的决定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人民政府组织法》有关规定和工作需要,渝中区第十九届人民代表大会设立监察和法制委员会、财政经济委员会、城市建设环境保护委员会、社会建设委员会、教育科学文化卫生委员会5个专门委员会,各专门委员会组成人员的职数为9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