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记者 姚延洋)近日,我区印发《重庆市渝中区贯彻落实<重庆市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报告>整改方案》,全力推动第二轮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整改各项任务落实落地,确保整改工作取得实效。
在深化大气环境治理方面,我区将强化氮氧化物、臭氧、PM2.5协同治理,深化交通污染控制,打好柴油货车污染治理攻坚战,开展码头岸电设施建设改造,完成机动车排气路检1万辆,创建(巩固)扬尘示范工地、示范道路各20个(条),主、次道路机扫率保持在90%以上,稳步推进老旧楼宇加装改造公共烟道工作,完成20家公共机构食堂和140家经营性餐饮单位油烟达标治理任务。同时加强大气污染防治科研和监管能力建设,持续开展污染成因分析研究,更好发挥科技手段,逐步提高大气污染精细化治理水平,并通过强化空气质量预报预警,深化联防联控,切实做到迅速响应、有效应对,努力拼抢每个“蓝天”。
在深化水环境治理方面,我区将全面深化河长制,压紧压实各级河长责任,配合市级开展长江、嘉陵江“一河一策”方案实施情况评估和新一轮“一河一策”方案编制工作,实施大溪沟饮用水水源地“河长+警长”长效管理,持续推进“净岸行动”、长江入河排污口溯源整治,大力开展整治污水偷排乱排直排专项行动,并强化码头船舶污染防治。
在深化土壤环境治理方面,我区将全面落实《渝中区贯彻落实土壤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工作方案》,加强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防治,严格执行土地出让前土壤性质审查部门联动机制,完善固体废物环境管理部门协作机制,深化危险废物联防联控,积极开展废铅蓄电池集中收集和跨区域转运试点。
值得一提的是,我区还将加强生态保护修复,筑牢长江上游重要生态屏障,着力补短板强弱项,全面整治生态环境突出问题,健全生态环境保护长效机制。同时,通过加强组织领导、健全整改机制、强化结果运用、营造积极氛围等方式,确保各项工作落实到位。

